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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董昌
  自認為三年前就已經註銷的一張信用卡,竟因29元“獃賬”,“困住”辦房貸的李先生。銀行業內人士表示,辦理信用卡時應慎重選擇,切莫因為丟失和遺忘等個人原因,而產生不必要的費用和不良影響。
  自以為信用卡已註銷 不料產生信用“污點”
  2007年4月,李先生大學沒畢業便與浙江一家化工公司簽了約。2009年10月17日,李先生所在的公司為中層幹部統一辦理了一批透支額度為6000元的建行信用卡。隨後的一年時間,他先後使用了這張卡五六次,並且每次都及時還了款。“最後一次還款印象特別深,那是2010年8月,我還了273元,銀行櫃員告訴我已經還清了。”李先生說。
  2011年初,李先生辭掉工作准備回石謀職。回石前,他並沒有忘記到當地建行註銷銀行卡。“辦理銷戶時,銀行工作人員先給我註銷了建行的銀行卡,但準備註銷那張信用卡時,銀行工作人員卻告知,從辦卡日起三年後這張卡會自動銷戶,不需要人工註銷。”李先生說,銀行工作人員強調了好幾次,並且還當場將那張信用卡剪斷,“所以,我一直以為那張卡已經成功銷了戶。”
  2014年2月25日,一直租房居住的李先生接到通知新房“五一”交房,便興高采烈前往交通銀行辦理貸款。
  銀行工作人員輸入李先生的個人信息,竟意外發現他的個人記錄中存在信用“污點”。
  29元“獃賬”導致貸款買房受阻
  李先生說,當聽說有一筆29元的獃賬時,他趕緊查詢了自己所有的信用卡,但都沒有發現有欠款,“那一刻,我才想起了曾經在浙江辦理的那張建行信用卡。”
  隨即,李先生聯繫了建行信用卡客服中心。果不其然,他自認為早已銷戶的信用卡上確實有一筆29元的“獃賬”。可事情過去了三年,李先生實在想不起來到底何時欠下的這29元錢。當日,李先生趕往建行,連本帶息還了59.7元欠款,並且辦理該業務的銀行為其開出了結賬證明。
  拿著結賬證明,李先生再次來到辦理貸款的交通銀行,“但工作人員卻表示,按照規定,我需要再次到建行開具非惡意欠款的證明,方可辦理住房貸款業務。”
  隨後幾天,李先生便一直往返於這兩家銀行。“建設銀行說已經開具了結賬證明,但由於那張信用卡是在外地辦理,他們並不瞭解具體情況,所以無法為其開具非惡意欠款的證明,而浙江那家開戶行卻說他們只負責辦卡,也不能開具非惡意欠款的證明。”
  時至昨日,李先生為此事折騰了一個多月,但住房貸款卻還是沒辦下來。
  最好不要同時開通多張信用卡
  “眼看著一家人馬上就要有住房了,卻因為一筆29元的欠款,辦不下貸款。”李先生說,就算他真想惡意拖欠,也不會只欠29元。
  李先生還說,從2月25日至今,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住房貸款的基準利率已經上浮了10%,“即便辦下住房貸款,我也要每個月多還款一百多元,總體算下來,則需要多還4萬餘元。”
  據一位銀行業內人士介紹,個人信用報告上一旦被銀行錄入“獃賬”,將成為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再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則有可能被拒之門外。“如果市民遇到上述情況,應及時與開卡銀行聯繫,向該銀行提供相關證據,並要求其核銷這筆“獃賬”記錄或作出妥善處理,消除客戶的負面影響。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上級部門進行反映,由上級部門調查後,做出決定。”
  “每個人的信用記錄都是十分重要的信息,影響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該業內人士建議,市民在辦理信用卡時應慎重選擇,最好不要同時開通過多的信用卡,以防丟失或被遺忘,而產生不必要的費用和不良影響。  (原標題:信用卡“註銷”三年產生29元“獃賬”致房貸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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