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重慶市榮昌縣仁義鎮街頭,一婦女因為孩子不慎打爛家裡一個花瓶而當街把孩子脫光毆打,引起路人不滿。警方隨後趕到,對打孩子的媽媽進行了嚴厲批評。(11月14日《法制晚報》)
  “當街把孩子脫光毆打”,這樣的描述,誰看了都會義憤填膺。如果打孩子的不是孩子的母親,那麼,也就不是警方對打孩子的媽媽進行嚴厲批評就能了事的。然而,由此引發的輿論熱議,幾乎是一片譴責之聲。尤其是有些挖苦和辱罵,下手也是夠狠的。
  不知這是在同情和聲援被打的孩子,還是在痛批打孩子的母親?但在筆者看來,都沒有以設身處地,用將心比心看待這件事。別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是在篇幅不長的相關報道中,也不難解讀“當街把孩子脫光毆打”的原由和情節。首先是“當街”,也可能是他們的住宅臨街,孩子為了逃避懲罰,跨出家門就是大街了;其次是“脫光”,可能恰恰是孩子的母親盛怒之下的理智,因為,在文化程度不高的婦女看來,脫光孩子的衣服,既起到了驚嚇作用,又不傷皮肉;而所謂的“毆打”,也只是“打紅了孩子的小屁股”。
  因此,這充其量是一個不懂得教育孩子的母親,在怒不可遏的情況下對自己的孩子發了一次很大的脾氣。而通常情況下,就算很有教養的父母,在對自己的孩子特別生氣的時候,能保證不動手麽?或許有人覺得,孩子打壞了一個雞蛋或打破了一個玻璃花瓶,至於發那麼大的火麽?筆者曾對自己發怒的過程做過反思,因為有人說我為何平時脾氣那麼好,而有時候卻會為一件小事大動肝火。我說,這件小事正好是壓垮我耐受力的“最後一根稻草”,看似在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發火,其實是對一系列比這大得多的事的總算賬。所以,這位母親對孩子動怒,可能就是“因為孩子平時比較調皮”。
  誠然,這位母親教育、哪怕懲罰孩子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但將心比心,我們也應該可憐天下父母心。畢竟這是家務事,也不涉及家暴,說不定這位媽媽打完還孩子,正在心疼地哭泣呢。輿論就沒有必要大驚小怪,更不可以用尖刻、惡毒的語言抨擊和謾罵這位母親。
  當然,輿論的譴責也是發乎真情的,但這還是因為當事者在“火里”,而看客在“水裡”。人都有衝動的時候,在冷靜的理智狀態下,什麼道理都懂,而一旦感情衝動就什麼都忘了。不妨問一聲,今天見到此事都說的頭頭是道的人,能不能保證每個人都在孩子闖禍的時候不揮舞老拳?更重要的是,“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大有大的難處,小有小的窘迫。生活拮据、壓力大的家庭,對孩子教育手段的粗暴,和家境優越的家庭對孩子的溺愛,還不都是與現代家庭教育的文明理念格格不入的麽?
  因此,即使對這位打孩子的母親有所提醒或勸導的話,也別把話說的太重。至於那些爆粗口,侮辱和謾罵這位母親的人,我想提醒的是,在這件事上,沒有絕對的道德至高點,而且,某些“出口成臟”的人,在平時的行為舉止中,也文明不到哪裡去。或許就是因為小時候缺了父母的一巴掌。
  文/知風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對打孩子的母親的批評別下手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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