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承偉
  身份證被盜或遺失是防不勝防的事,且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稍有不慎被犯罪分子利用,便會惹上大麻煩。一在校學生林某本分老實、表現良好,卻突然有警察找他談話,還收到法院的民事訴狀成了被告。近日,法院以不當得利判決要求他返還他人9900元。這一切,都是丟失身份證惹的禍。
  今年4月23日,老漢黃某收到一條手機短信:“您好!您是社保補貼第三批人員,你的補貼金是3180元。速與社保局聯繫。”並留下了聯繫電話。一看是關於社保補貼的,還有錢拿,淳樸的黃某沒有多想隨手就撥了短信留下的電話,接電話的陌生女子要求黃某告訴她農行卡號,並表示會將補貼金通過農行卡匯給他。黃某隨即將妻子的農行卡號發給該陌生女子。該陌生女子在收到卡號後表示卡上無存款不行,至少要有3000至5000元的餘額。
  這麼蹊蹺的要求,黃某本應註意其中是否有詐,但黃某沒有多想,往妻子農業銀行卡存錢,而且存入9900元,遠遠多於陌生女子要求的數額。老實的黃某暗想,反正在自己的銀行卡上,多存點也無所謂,想不到狡猾的騙子馬上為他設計了另外一個陷阱。
  同日16時20分,陌生女子要求黃某將該款匯入指定的農業銀行賬戶,這時黃某犯了一個致命錯誤,真的將9900元匯入其指定的賬戶,還乖乖地將匯款情況告知陌生女子。該女子要求黃某等待幾分鐘,以便將款項匯給他。黃某在等待了3至5分鐘後,仍未收到相應款項,這才意識到可能被騙了。黃某馬上報案,公安機關隨即凍結了陌生女子提供的農行賬戶。
  經公安機關調查,該農行卡登記的所有人為林某,但林某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明確表示其在2011年間曾丟失身份證,且並未到浙江省樂清市辦理銀行卡。事情大致情況已經清楚,林某丟失身份證後被犯罪分子利用辦了銀行卡,然後用於詐騙。黃某真的是被騙子騙了,幸好錢已經在銀行被凍結,而且還在林某的名下。
  黃某與林某協商,讓林某還款。但銀行卡實際上並不是林某掌握,林某表示沒辦法還款。事後,黃某以不當得利向樂清市人民法院起訴,狀告林某要求返還款項。
  樂清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開戶名稱為林某名字的中國農業銀行賬戶系他人未經林某許可而持有林某身份證辦理,開戶程序存在瑕疵,但在該賬戶被註銷前,該賬戶的合法所有人應為林某,其賬戶內資金也應為林某名下占有的財產。黃某將9900元存入林某名下的該農行賬戶,所匯入款項在匯入不久後即被公安機關凍結止付,林某作為該賬戶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安機關調查該涉嫌詐騙案件後,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將其賬戶內的上述款項返還黃某。
  據此,法院判決支持了黃某的訴訟請求。
  (原標題:丟失證件被辦卡惹上官司返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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